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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通报3起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 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遏制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切实守好群众“奶酪”,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梅家坪镇北杨村侯中组组长兼北杨村村委会委员侯友利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侯友利利用职务之便,每年在个人及其亲属名下虚报粮食直补面积41.8亩,套取粮食直补款11655.93元;在村民名下每年虚报粮食直补面积65.09亩,套取粮食直补款18150.35元,共计套取粮食直补款29806.28元,全部记入组账,用于组务支出。2018年11月,侯友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淡村镇都村会计兼包家组组长余锋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余锋利用职务便利,每年在个人名下虚报粮食直补面积65.7亩,共计套取粮食直补款12745.8元,记入组账。2018年11月,余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齐村镇安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存良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1年至2016年,刘存良在任齐村镇安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每年在其妻子名下虚报粮食直补面积20亩,共计套取粮食直补款6337元,记入村账。2019年3月,刘存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既侵害群众利益,又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以案为鉴。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不忘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侵吞强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持续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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