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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纪检监察检察审判人员共上一堂课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发布单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 富平廉政网       浏览:

  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委与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现场讲授、远程直播形式,首次共同举办了全省范围“同堂培训”,三部门省市县三级近3500人在主会场和116个分会场同时参训。

  辽宁省连续3年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巩固提高年”“深化发展年”系列工作,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积极参与,为强化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建设高素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队伍,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实务中存在的难题,有效形成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培训中,辽宁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与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部门人员、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审判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审判部门人员一道参训。

  着眼于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难题,此次培训专门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具有多年实务经验的检察官、法官,结合办理、指导多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工作经历,为参训人员授业解惑。课堂采取案例式教学方式,以近年来大要案办理过程为例开展手把手教学,深入解析三部门共同面对的职务犯罪案件定性处理、证据标准、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新情况新问题。

  “这次的培训形式新颖、问题导向突出,既有理论高度,也有实践深度,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特别有指导意义。”一名基层纪委监委干部在“同堂培训”结束后表示,“更加难得的是,全省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人员同堂学习知识、共同研究问题,握指成拳更有力量,让我们对今后一起办好职务犯罪案件更有信心。”

  据介绍,此次培训通过课前三部门共同研究培训主题,课上授课老师“带着问题讲”、参训人员“带着问题听”,课间和课后围绕学习内容与工作实务开展深入研讨交流,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建立巩固了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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