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纪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同时,根据省市纪委关于纪律教育学习宣传贯彻的要求和部署,县纪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宣传、遵守、贯彻《条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测试对象
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员。
三、测试内容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测试形式
测试采取开卷形式,测试题分为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案例题四种,实行百分制,80分为及格线,95分以上为优秀。由县纪委统一出题(试题在“富平廉政网”刊发,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翻印)。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试卷由县纪委组织阅评。
答题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12月24日在“富平廉政网”公布标准答案。
五、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测试和阅卷工作。测试成绩要作为考核干部政治理论的重要依据。对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补测。
2.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测试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测试。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试卷请于12月21日前报至县纪委宣传部。
3.测试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各部门自行阅卷,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材料,连同试卷、测试情况统计表于12月25日报至县纪委宣传部。
联系人:党晨星 杨 萌,联系电话:8210829。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题.docx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docx
中共富平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