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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通报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正风肃纪,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曹村镇曹村村党支部书记支忙兴乱发补贴问题。2017年2月,支忙兴违规向本村村组干部发放补贴共计72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宫里镇中心学校原副校长郭治年公款旅游问题。201612月,郭治年借培训项目之机去杭州、桐乡游玩,培训结束后违规公款报销费用1424.5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庄里镇觅子幼儿园园长李玉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至2018年11月,李玉侠个人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18.44平方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水产工作站站长李恩公款购买香烟、送礼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李恩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墨玉砚台共计386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守土尽责,久久为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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