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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清理180部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根据清理方案,此次清理工作重点是清理法规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衔接,设置的行政审批和处罚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已经取消或下放,以及是否存在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等。   据悉,由于一些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内容规定与上位法不符、有些条例适用主体已不存在等原因,陕西省今年拟废止《陕西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关于修改的17部地方性法规,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调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进行的修改、主体改变或者部门职能调整等,作了四十余处修改。如:将劳动教养、预算外资金、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劳动积累工的内容分别从原法规中删除。(陕西日报 记者 耿薇 见习记者 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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