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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散“雾霾”,让司法公正阳光普照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必须解决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严惩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司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弗朗西斯?培根曾说:“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则是对司法公正的最大破坏。如果任由其蔓延扩散,就会成为笼罩在老百姓心头的“雾霾”,遮蔽公平正义的阳光,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问题是工作的导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域的法院检察院、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追责……一年来,司法机关改革创新的脚步不断前行。通过制度创新、监管升级,干预司法越来越难了,寻租空间越来越小了,司法公信力却越来越强了。 好的制度,要靠人来执行;改革车轮,要由人来推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净化内部生态、维护司法公正是“重头戏”。据统计,去年,全国法院共立案调查违纪违法干警2180人,结案处理1937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04人,同比上升86.2%。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正风反腐的强力推进,不仅对司法人员形成教育、警示和震慑,回应了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也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公正不是抽象的体验,而是实在的感受。只有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司法者多一分谨慎和敬畏,才能驱散司法腐败的“雾霾”,净化司法领域的生态环境,捍卫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只有当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人民群众才能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正普照大地。(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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