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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觉把党的纪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记者崔清新、王思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决定。 相较于6月24日决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时规定的65字誓词,通过的决定无论从字数上还是内容上都做了调整。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说:“这恰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民主的表现。”他解释说,常委会委员在审议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建议是关于修改誓词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将誓词修改为现在的表述。决定的通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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