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5日电 (李源)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一案。至此,十八大以来,已有17名省部级落马干部异地受审,其中9人已获刑,8人待宣判。
据媒体报道,8月4日,在北京市一中院的庭审现场,沈培平穿黑西装、白衬衫,头发花白。根据检方指控,沈培平在2000年到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云南多家单位“谋福利”,收受贿赂1615万元。庭上,沈培平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沈培平是第17名站上被告席的“老虎”。在其之前,已有王素毅、童名谦、李达球、刘铁男、倪发科、陈柏槐、季建业、廖少华、陈安众、蒋洁敏、李春城、郭有明、祝作利、阳宝华、王永春、郭永祥等人受审。
在这些人之中,蒋洁敏、李春城、郭有明、祝作利、阳宝华、王永春、郭永祥、沈培平所涉案件目前处于择期宣判阶段,其余9人则均已获刑。其中,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和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2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刑期为5年至17年不等。刑期最短的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被判有期徒刑5年。
今年7月,中石油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因被控涉及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审。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也因相同罪名于今年4月站上了被告席。在17名已开庭审理的“老虎”中,像王永春、蒋洁敏这样被控多项罪名的官员共有7人。例如倪发科、郭永祥涉及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廖少华、陈柏槐、李春城涉及受贿和
滥用职权罪。
附表:十八大以来已受审的落马省部级官员一览
王素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
受贿罪
1073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无期
刘铁男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受贿罪
3558万余元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期
李达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总工会主席
受贿罪
1095万余元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15年
童名谦
湖南省
政协副主席
玩忽职守罪
――
北京市第二市中级人民法院
5年
倪发科
安徽省原副省长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300万余元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17年
季建业
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受贿罪
1132万余元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15年
廖少华
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1324万余元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6年
陈柏槐
湖北省
政协副主席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283万余元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7年
陈安众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受贿罪
810万余元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12年
蒋洁敏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1403万余元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李春城
四川省委副书记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3979万余元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郭有明
湖北省副省长
受贿罪
2380万余元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祝作利
陕西省
政协副主席
受贿罪
854万余元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阳宝华
湖南省
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罪
1356万余元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王永春
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4856万余元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郭永祥
四川省文联主席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4346万余元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
沈培平
云南省副省长
受贿罪
1615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