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积极探索实施“痕迹管理工作法”,旨在实时记录权力运行轨迹,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富平县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景军荣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行“痕迹管理工作法”,加强对各单位人、财、物运行管理的监督和制约。为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和调查研究后,确定了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为载体推行“痕迹管理工作法”,制发了文件《富平县“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痕迹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范围内推行。
“痕迹管理工作法”的推行能够有效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确保了民主决策,让更多的领导干部不敢擅用、乱用、滥用权力,起到了倒逼责任落实的作用。同时,也为敢担当、肯负责、愿作为的干部提供了干事创业的平台,让那些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干部浮出水面、无处藏身,有利于领导干部队伍“庸者下、能者上”局面的形成,有利于“三项机制”的深入贯彻落实。
下一步,富平县纪委还要将“痕迹管理工作法”延伸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以推行《富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痕迹化管理工作日志》为抓手,夯实“两个责任”,细化量化“一岗双责”,确保安排工作不盲目、落实工作有记录、监督检查有台账、责任追究有依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