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留古镇原街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建邦公款购买、发放礼品问题。2015年2月,经张建邦提议,该村用公款购买米、油、茶等,总计花费1600元,发给村组干部。2019年5月,张建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流曲镇由典村村委会原会计景猛龙公款购买烟酒、违规发放福利、送礼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景猛龙先后5次购买烟酒茶等,用于村务支出或违规发放福利、送礼,共计花费4975元。2019年5月,景猛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住建局原副局长袁世杰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袁世杰在协调石川河管理站工作期间,使用该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因私出行加油,共计花费1461.2元。2019年5月,袁世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查纠“四风”是净化党风政风的关键要求,坚决刹住“四风”才能巩固党心民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对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引领优良作风,做到廉洁过节。
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与“四风”问题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同频共振,采取有力措施,早提醒早预防,对“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结合假日节点督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发放福利、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问题铁面执纪、严查快办,不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持续深化警示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