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委在工作创新方面出硬招、求实效,通过“点对点”“双印证”“清单化”等“三招”不断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精准化”。
“点对点”精准传导压力。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点对点”向有关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及书记传导压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景军荣给全县16个镇(街道)、14个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写信,督促其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不断增强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纪委监委结合季度考核发现问题,“点对点”制发党风廉政建设整改通知2批次38份,指出3大类49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及时将压力传导给履职不够到位、工作比较滞后、问题相对突出的36家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今年以来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点对点”制发作风建设反馈督办单6批次74份,向有关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反馈财务管理、值班纪律、扶贫包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双印证”精准评估工作。紧扣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以实地检查和资料复审“双印证”方式,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地生根。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县纪委监委深入95个镇(街道)、部门,通过实地检查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记录、各类工作资料、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等工作载体,对被考核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初步核实;同时,从被考核单位带回需要审核的4大类11项资料进行复审,资料复审和实地检查的综合评定结果作为考核评分定档的重要依据。上半年考核共评定A档31家单位,B档36家单位,C档23家单位,D档5家单位。
“清单化”精准责任担当。通过制定(更新)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深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夯实责任,强化担当,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结合党的十九大后形势任务变化要求,提醒、督促各级党组织更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主体责任时代化、具体化、明细化。制发《富平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细化8方面21项任务,明确35个牵头单位工作任务,从县级层面夯实主体责任,不断促进形成“目标一致、任务一致、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市考”指标要求,将8方面27项任务分解至委机关18个室(部),实现清单到室(部)、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方向清、任务明。“对工作任务的分解不是简单的摊派责任,需要我们及时与中省市安排部署对标看齐,紧密聚焦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斗争成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县纪委监委广大干部对“清单化”已达成共识。
据悉,创新“三招”为该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有效助力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约谈12起12人;立案审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约谈14起23人;立案审查营商环境领域问题4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约谈5起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