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要迅速行动、查漏补缺,加强制度建设、公布成果、信息宣传,及时补齐短板……”近日,为深入推进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富平县纪委监委给部分“后进”牵头部门发送了一份专项提醒函,对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再重申再明确,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增强与牵头部门工作合力的一个缩影,又是县纪委监委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真实写照。
针对在专项治理中个别牵头部门认识不清、措施不实、质效不高等“问题症状”,富平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病情病理”,精准开出治理“药方”、直达“病灶”,督促有关牵头部门党组(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压力传导“上热中温下凉”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做深做实做细。
“提醒函明确指出了我们的不足,我们一定照单全收,扎实履职尽责,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把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位收到提醒函的牵头部门负责人表示。
目前,在县纪委监委的精准施治下,牵头部门在制度建设、公布成果、信息宣传等方面均已取得较大进展。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已新建完善制度30项,公布成果21批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开展宣传39次,
真正实现发出一份提醒、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同时,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风腐一体纠治,查处重点民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以标本兼治的实际成效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依托充分依托“三链四片五长”运转体系,对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实行差异化赋分,倒逼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提醒有触动、监督见实效。
(富平县纪委监委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