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镇纪委联合镇农经站和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对各村2013年度村级财务进行整理,要求达到规范化标准。各村所有收入资金都要在收款5日内上缴至镇财务管理中心村级资金专户,各村原有的账户必须予以撤销,凡上级对各村的各项专项补助、拨款、捐赠款、返还款和奖励资金等,都必须由镇财务管理中心协助各村报账员与有关部门经办资金结算等业务手续,并及时划拨到各村资金专户上,其它村级收入由各村报账员凭银行缴款单或转账凭单到镇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入账。严谨瞒报收入,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或以支出票据抵缴收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通过财务规范管理工作,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为下一步村级换届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