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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六结合”确保《处分规定》贯 彻 落 实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为了深入学习领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精神实质,使之成为干部日常执法行为指南,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确保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到位、税收执法管理到位、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富平县局 “六结合”,强力推进《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把《处分规定》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延伸学习,坚持自觉学,逐条逐项地学,逐字逐句地斟酌,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正确执行。     二是与强化税收征管相结合。认真查找岗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岗位操作流程,强化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研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强化征管责任,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税收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与执法风险防控相结合。把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的防控作为学习研究的重要内容,用学习研究的成果引导规范执法,强化依法行政,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对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理。及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高应变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站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角度,把处分规定的15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组织学习好、深刻理解好、宣传贯彻好,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是与机制建设相结合。围绕《处分规定》,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监督,尽可能地不留管理漏洞,不留制度空白,不留机制缺陷。     六是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严格执行处分规定各项要求,真正做到处分规定无特权,处分约束无例外。对于履职不到位、不能严格执行税法、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甚至利用职权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彻底追究,决不姑息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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