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三亮”: 党员“亮身份”。通过设立公示栏、摆放桌卡,公开窗口,规范办事程序、流程等形式,广泛推行党员亮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员“亮承诺”。结合公证、法律援助的工作性质和实际,认真对照创先争优“五个好”标准,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和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做出承诺。并通过在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承诺卡等形式公开亮出承诺,接受广大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党员“亮形象”。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评选党员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活动,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更多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塑造司法干警的一流形象。
积极开展“三比” :比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比作风。通过公开承诺和设岗定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窗口部门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比业绩。开展“争星夺旗”、岗位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认真组织“三评” :党员自评。党员要按照创先争优“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根据岗位要求,对照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领导点评。通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点评、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点评等形式,提出党员干部的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点出动力,评出实效;群众测评。通过骋请群众监督员、设置意见箱、开展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通过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全县司法干警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变化、新举措、新成效,使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