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开展,近日,富平县财政局制定了《重点工作效能督查办法》。《办法》对督查内容、督查办法、通报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督查、服务效能督查和工作纪律督查。重点工作主要督查省、市、县财政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工作。服务效能主要督查窗口服务单位办事程序、服务态度、以及工作效率等。工作纪律主要督查上班期间是否存在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无组织、无纪律行为。
督查办法采取明查、暗访以及督查跟踪和回访等。每月根据全局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两次督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或回访检查。对于督查通报问责累计超过2次的股所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股所负责人和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督查通报表彰的股所在年终责任目标考评中酌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