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对维稳信访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维稳信访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把维稳信访工作纳入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全面梳理排查经贸系统信访隐患,落实风险评估,按照“重在排查,及时调处,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求,对排查结果做到随时跟踪,及时化解。
三是强化稳控工作部署。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上访人员的稳控力度,重点是企业因改制遗留问题、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案件,明确局领导包联系统企业名单,制定并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目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走访群众,与重点人员座谈,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症下药,争取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出现信访苗头性信息,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做好稳控息访工作。(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