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郑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十项承诺”书。
承诺的内容包括:一是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迎来送往,不劳民伤财、不扰民伤民,以实际行动促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三是带头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坚决维护局领导班子团结统一。四是带头践行“低调、务实、不张扬”的工作作风,每年拿出50%的时间抓廉政、搞调研、接地气,着力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带头弘扬延安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执行中央和市委、县委有关规定,节俭办一切事情。六是带头治理文山会海,坚决精文减会,讲真话,讲实话。七是带头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干部政策,坚持树立用好干部的导向,不给干部打招呼、讲人情,不插手下级选拔使用干部。 八是带头勤奋敬业,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守土尽责。九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管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十是带头执行不送礼、不收礼的规定,不接受任何土特产。
通过签订“十项承诺”书,旨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王明远 田亚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