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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以“二十条”规定 严肃纪律作风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了省院《关于严肃纪律作风的二十条规定》,并要求各局科室进行再学习再教育,深入讨论,抓好落实,报告讨论的情况,个人写出承诺书,还将制作桌牌置于办公桌前,时刻警醒提示检察人员对照检查自己。促进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搞好严肃纪律作风工作的落实。 通过学习,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二十条”涵盖检察人员工作,生活,行为,纪律等方方面面,既是规定,也是爱护,是上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项纪律作风规定的具体措施,是对检察人员依法依规约束规范自己行为的标尺,是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和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纪可依,有禁必止的规范.操作性强,实用性强,具体明确,切合实际,对于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抓好自身纪律作风加强个人约束自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家表示决心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刻照镜子,正衣冠,遵规守矩,遵法守纪,严格执行纪律作风规定,不断规范自己从检行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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