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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两项制度”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日前,富平县商务局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驻商务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意见》明确了局党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下属企业党组织必须切实承担的主体责任,确定了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组织人事纪律、强化源头治理、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机制等6项具体任务;细化了13项工作要求。《意见》还规定,每年都要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严格落实述责述廉、责任制报告、约谈提醒等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分清责任、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了驻局纪检组组织协调、严明纪律、作风督查、查办案件、健全制度等5项监督责任,确定了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的7项监督内容和包括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要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报告等具体内容的8项监督措施。 《意见》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已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也必将为提高商务系统工作风貌和工作效率,起到更加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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