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市政工程大干80天”工作会议要求,7月13日,县综合执法局就近期市政工程监管和服务做出专题安排,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一步重申明确执法工作纪律,保障市政工程顺利施工。
一是夯实监管责任。落实市政工程监管服务包联制度,所有在建市政工程按照辖区划分,监管责任落实到中队,保证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分管领导每周到施工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协调解决出现问题。
二是主动上门服务。积极贯彻执法服务理念,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对接,建立在建市政工程台账,新增《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登记表》,把法律法规服务送上门,讲清施工注意事项,督促工队在施工现场设置好施工围挡,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识牌,依法依规进行文明施工。
三是规范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执法人员文明用语及行为规范》,做到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态度热情,谈吐文明,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调查、处理时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影像资料实时传回信息平台,法制股、督查室及时审查、跟踪督办。
四是严格工作纪律。为保证重点市政工程顺利实施,原则上只纠违不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现场口头警告劝阻,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自行整改,未按期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必须处罚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再采取相应措施。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作风粗暴、吃拿卡要、违规办案、违规会见当事人等。
五是加强专项督查。局督查股、监察室针对市政工程监管服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积极跟踪问效。对监管不到位的及时督促落实,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坚决实施问责,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