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在系统各单位推荐确定了5名纪检监察联络员,出台了《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工作基础,做到了纪律监督工作全覆盖。
纪检监察联络员由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在本单位中推荐一名责任心强、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中层干部担任专(兼)职联络员,对口局监察室联系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联络员负责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台帐;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教育;本单位平时纪律作风的督促检查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上下协调、情况沟通等;配合监察室做好纪律作风检查、考核、信访件答复、党员干部违纪情况调查处理等;定期向局监察室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信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等事项。在工作运行中,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局监察室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例会,各联络员汇报本单位上月纪律作风等工作情况,监察室安排布置本月重点工作。年终监察室在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同时,对联络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奖励。今年以来,局监察室组织联络员先后开展了5次纪律作风督查等专项活动,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