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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纪检组:四项举措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为加强对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切实完成好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肃性和有效性,日前,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富平县商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痕迹管理办法(试行)》,以五项措施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部监督,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监督重点。为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确保监督内容具体化。局党组将“三重一大”事项细化为8项重大事项决策、6项重要干部任免、5项重要项目安排和6项大额资金使用,并就监督范围、内容进行了集中梳理。由局纪检组围绕细化的内容和范围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要求局机关和局属企业对确定列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议题材料必须准备充分,统一交给党政办,议题材料应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为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局纪检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的水平,坚持监督与被监督、依法依纪依规、民主集中制“三项决策原则”,明确指出“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除有重大突发事件外,必须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四是明确责任追究。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会议记录,实行一事一记,全程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参与讨论的过程或环节、处理结果等,形成专门的会议档案,为检查、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出现的不作为、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违纪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责任人,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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