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警示教育促脱贫。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5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写观后感、大讨论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干部、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的警示教育。同时,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
二是严明纪律促扶贫。为确保精准扶贫的严肃性、纪律性,镇纪委多次召开会议,进一步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明令禁止借扶贫之机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报销各项费用、收受礼品礼金、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拖欠扶贫物资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使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加严明。
三是常态监督促脱贫。镇纪委通过设立脱贫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精准扶贫信访台账等形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全程跟踪督办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结案、责任不查明不结案、处理不到位不结案。同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提醒等方式,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线索集中、影响恶劣的问题,坚决做到快查快结、从严从重处理,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四是铁拳问责促脱贫。坚持落实“一案双查”,对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走访抽查,对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表卡册填写不完整以及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干部,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镇村干部齐心协力抓好脱贫工作,对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使问责追究常态化,真正成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助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