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按照富平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7条界定标准,县林业局对局机关及局属8个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纪检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林业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党组成员组织安排,局纪检组具体落实。各下属单位、股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公布了专项治理内容、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认真督查清理,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开展“吃空饷”专项清查督查工作。督促各下属单位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要求各下属单位对照文件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如实填报自查表,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林业局纪检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最后将全系统自查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为防止“吃空饷”问题的出现,进一步巩固此项治理工作成果,针对问题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