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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考试录取中党员有这些行为是违纪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刚刚截止,考试、招录工作还要继续紧张进行,参与“国考”工作或者已经参加报名考试的党员,这条党纪必须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是违纪。

  这条规定适用于哪些人?——负责、组织考试、录取工作的党员,包括出题人员、试卷保管人员、监考人员、评卷人员、负责录取的人员等。另外,还包括参与应试人员中的党员。

  违纪行为一:泄露试题。主要是指将考试的试题向考生或考生的家长或者其他人泄露,从而造成试题泄密。

  违纪行为二:考场舞弊。一是指监考人员在考场上向考生告知答案,允许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间互相抄答案,或者为其提供掩护;二是指参与考试的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间互相抄答案。

  违纪行为三:涂改考卷。主要是指将考生的正确答案涂改为错误答案,或者将考生的错误答案涂改为正确答案,或者涂改分数。

  违纪行为四:违规录取。主要是指违反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者使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录取等。

  有以上行为,怎么处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国考”是关系国家未来和事业兴衰的大事,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将真正合格的人才选拔上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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