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媒体形态,往往根据其性质、定位和行政级别,分为“大报”和“小报”,类似人民日报这样的被称为“大报”,而地方都市报、晚报、财经类报纸,往往被称为“小报”。近来风起云涌、高潮不断的反腐报道方面,出现了“小报”报“大案”的现象。有人猜测,是不是办案机关有意为之,故意让“小报”随意报道、吹风鼓气,其实,这种猜测并不靠谱。原因在于,官员落马权威消息发布之后,办案机关没有必要和可能制止都市类、财经类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对于一些尚无定论的传闻,有关部门也无法作出及时判断和反应。而在可以自由报道的领域,相关媒体又难以得到更加准确的信息,只能通过猜测、传言深入报道,这些消息,有的日后会得到证实,有的会被纠正和澄清,更多的则因为来源不清、语焉不详而不了了之。(中国青年报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