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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富平县镇(管区)、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追...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富纪发〔2014〕12 号   中共富平县纪委  富平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富平县镇(管区)、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追究 办法》的通知   各镇(管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 《富平县镇(管区)、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富平县纪委     富平县监察局                 2014年3月 31日   富平县镇(管区)、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省市纪委全委会要求,严格履行各镇(管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县纪委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全县各镇(管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办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也便于各级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镇(管区)纪委(纪工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 三、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 工作目标分: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办,监督执纪,宣传教育,信息调研,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具体任务要求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科学的责任分解。监督班子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跟所属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根据分工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每年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对基层站所、各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2、建立健全对干部职工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配齐配强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全年监督检查村级工作不少于4次;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村级干部、基层站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话制度,全年谈话不少于20人次。 3、纠正、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敛财、参与赌博等问题。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二)案件查办方面 4、完成案管室每年向各镇(管区)各部门下达的自办案件参考数,自办案件坚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分半年、全年考核,全年任务要在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结束。信访问题处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执行群众点名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各镇(管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严格执行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县纪委要对基层的案件线索进行备案审查,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上级纪委转办的信访案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处理信访案件,做到手续完备,质量符合要求,及时办结,及时审理,及时归档。一般信访件1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信访件不超过2个月办结,确需逾期办理的,需向县纪委报告理由,经县纪委批准后方可逾期报结。 (三)监督执纪方面 各镇(管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各类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对各行各业、各基层单位、站所的政风行风开展纠风整纪。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对以下方面开展专项督查。 5、围绕《安全生产法》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有关站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不少于2次,全年深入高危生产企业、花炮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等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6、监督检查政府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 7、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  8、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9、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监督检查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全年对基层站所行风建设指导检查不少于4次,每年上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 10、督促本级政府政务公开规范、及时。检查是否做到一季度一公开。 11、继续做好大整顿再排查活动,常态化监督检查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值班备勤、履行职责等情况。 (四)宣传教育方面 12、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要有具体内容,开展活动要有主题。全年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要进村入户。 (五)信息调研方面 13、及时上报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严格按照《富平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每月向县纪委教育室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按时完成调研课题,每年必须完成质量好的调研文章1篇以上。 (六)自身建设方面 14、有专门办公室和谈话室、有专用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有专用保密橱柜、有专用电脑和打印机、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制度,工作职责和程序制度要制框上墙。 15、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市县纪委全委会精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金融、财会、电子商务等方面知识。学习要有计划,全年记学习笔记不能少于1万字。 16、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职责、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议事制度、调研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和廉洁自律制度,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月度有情况报告、季度有工作例会、年终有述职报告。开展各类监督检查要建立专门的检查台账、检查记录、检查情况报告、检查问题通报、检查影像等档案资料。 四、责任追究 17、有下列情形的,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 对六方面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细致,有应付取巧的;学习没有学习计划, 没有记学习笔记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宣教工作不力的;每半年自办案件少完成1件的;各类监督检查虽有检查,但记录不全、不实且检查次数不够最低要求的;一律给予约谈。 18、有下列情形的,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诫勉谈话。 信访问题处理不当,造成年内同一信访问题2次以上越级上访的;半年未完成1件自办案件或全年任务未过半的;对已发现的案件线索不及时到县纪委进行备案审查的;处理上级转办的信访件没有正当理由且未向县纪委报告或逾期上报的,发生信访泄密的;各类监督检查次数过少且没有检查记录档案资料的;一律给予诫勉谈话。 19、有下列情形的,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党政纪处理和组织处理。 全年未办理1件自办案件,管辖范围内确有案件发生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开展的;对已发现的案件线索不及时到县纪委进行备案审查,压案不查造成一定后果的;一个地方、一个系统半年内连续两次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规定的各项禁令案件的;对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监督不力或监督缺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本辖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共群体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理上级转办的信访件没有正当理由且未向县纪委报告或逾期上报的,发生信访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理和组织处理。 20、信息调研工作严格按照《富平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 21、对辖区内、本系统因党员干部违反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等问题被县级以上暗访组发现并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当事人被处理的,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半年内发生此类问题1次的约谈、训诫纪委书记(纪检组长),2次以上的党政纪或组织处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2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明确规定的各项禁令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免职。 23、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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