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党委(党组):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渭南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民意调查问卷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持续纠正和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民意调查问卷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唯一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我县干部作风的满意度,促使全县干部作风呈现新面貌,服务意识发生新变化,办事效率得到新提升。
二、活动时间
9月
29日―
9月
30日:完成调查问卷设置和下发活动通知;
10月
1日―
10月
12日:发放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并形成调查问卷报告;
10月
13日―
10月
14日:上报统计结果及报告;
10月
15日―
10月
20日:通报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问卷活动采取分层次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由各单位自行印制并发放问卷,问卷样表及统计表请登录富平县廉政网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或通过政务内网签收文件。
四、调查范围及对象
1.窗口服务岗位。重点是各级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涉及“钱”“权”“人”“事”和“证”“照”“牌”办理的窗口单位等。向办事群众发放和收集调查问卷,发放比例不低于今年
6-9月份以来前来办事人员总数的
70%。
2.县级直属部门单位。重点是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发放调查问卷人数不少于在编人员的
80%。
3.镇(办)及各基层单位。重点是社区、村组,以及镇(办)辖区里的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民政所、税务所、工商所、林业站、计生服务站、水管站和学校等。各镇办发放调查问卷总数不得少于
500份。
4.其他社会人员。重点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人员等,由县纪委组织、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抓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广泛动员,及时安排,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好调查任务。持续保持作风建设工作常抓不懈的韧性和耐心。
2.反馈分类,集中整治。民意调查问卷活动不能一发了之,县纪委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建立问题台账,对于一般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重点问题和问题突出单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集中整治。
3.汇总分析,形成报告。各镇(办)各部门要抽调骨干人员,认真汇总《调查问卷》数据,填写汇总表,并将收集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形成调查问卷报告。
4.限时开展,纳入考核。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民意调查问卷活动,必须于
10月
14日前完成并将汇总结果和调查问卷报告报县纪委作风办,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发至县纪委作风办邮箱(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市委作风办、县纪委作风办将对各镇(办)、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作为
2016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
0913-8208984 联系人:高 星
附件:
1.干部作风问题民意调查问卷
2.干部作风问题民意调查问卷统计表
/Upload/file/20160930/20160930085961366136.xls
中共富平县纪委
2016年
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