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端午假日临近。为巩固和强化“节点”督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按照市纪委有关要求和《中共富平县纪委关于强化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新剑”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富纪发〔2018〕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端午期间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1.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回头看。由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负责,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国税、地税等单位人员力量,对辖区内高档小区、写字楼内存在的私房菜馆进行全面检查暗访,再次对标《中共富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接受“一桌餐”吃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富纪办发〔2018〕5号)要求,对党员干部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接受“一桌餐”吃请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紧盯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按照《中共富平县纪委 富平县监察委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富纪发〔2018〕2号)、《中共富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平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富纪办发〔2018〕7号)、《中共富平县纪委 富平县监察委关于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两个责任”的通知》(富纪发〔2018〕10号)等要求,结合《富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富平县脱贫攻坚2017年度中省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脱贫发〔2018〕22号),逐项对照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整治不良风气。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三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六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违反换届纪律,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八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九是严禁值班备勤期间擅离职守;十是严禁涉路单位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紧盯村委会换届、中考等重要活动,强化履职监督,严查失职失责问题。
三、工作要求
1.突出工作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聚焦纠治“四风”、紧盯扶贫领域、助力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节点”监督长效机制,立即安排部署,按照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五个一批”工作要求,把“节点”监督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强化检查措施。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发挥“头雁效应”,营造高压态势。要创新方式方法,既紧盯问题线索查处典型问题,又强化履职监督,查纠失职失责行为。要延伸监督触角,紧盯“一桌餐”、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和“四风”问题,统筹协调、多向发力,充分调动执纪监督力量,实现明察暗访全覆盖。
3.按时报告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逐项列举问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明确时间、姓名、职务、违纪事实等核心要素,报告内容要事实清楚、突出细节。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即时拍摄,形成影像资料,报告经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审签,加盖公章后于6月17日(星期日)下午6时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随报电子版。检查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同增锋 联系电话:8216150
电子邮箱:tzf8216150@126.com
中共富平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