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大提升转作风行动,进一步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现将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流曲镇纳衣村村会计陈青翔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陈青翔2016年至2018年多报粮食直补面积20.73亩,多领取粮食直补款1285.26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21年4月,陈青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村账。
2.东华街道北里村焦河组组长李小平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李小平在每月领取900元组长工资的同时,违规领取村委委员工资共计27000元。2021年4月,李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村账。
3.宫里镇南陵村监委会委员刘召才环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刘召才在负责辖区环保巡查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严不细不实,监管不到位,致使墨韬精雕石材厂昼夜生产,噪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2021年5月,刘召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薛镇韩村邵增套非法集资问题。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邵增套担任泰丰合作社薛镇分社业务员、业务主管期间,非法吸收公共存款1493万元,非法获利16万元。2021年6月,邵增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老庙镇兰山村党总支委员杨明选违规占用耕地问题。2020年8月,杨明选于兰山村违规占取基本农田2.44亩,用于建设养猪场。2021年6月,杨明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曹村镇郭家村会计郭次牢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郭次牢先后在村账中报销个人手机话费共计1800元。2021年6月,郭次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村账。
7.刘集镇安平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政利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08年至2009年,李政利违规收取群众庄基土地补偿款202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7月,李政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7起典型案件,有的弄虚作假,套取粮食直补款;有的廉洁意识淡薄,重复领取补贴工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话费;有的履职不力,监管失责;有的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有的漠视群众利益,收取群众庄基费用;有的私自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高度重视,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切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把大提升转作风行动与毫不松懈治“四风”树新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职责,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贯通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突出机关自身、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和村组一级四类对象,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当“甩手掌柜”,导致“虚化”“空转”问题,分管责任落实“挂空挡”,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出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和“上热中温下凉”问题,持续纠治停车收费、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陪同,直插一线方式,灵活运用随机式、嵌入式、交叉式督查方式,扎实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事宜;严肃查处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任性用权等突出问题,切实深化作风整顿“后半篇文章”,把推进作风治理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融合,以优良作风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