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认真学习监察法,时刻提醒作为新纳入监督对象的辅警,要做到懂法守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定期与村干部谈心话廉,明确法纪红线,守好廉洁底线,正确行使公权力,做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云南省施甸县纪委监委信访电话“全天候”接听,收集群众反应强烈、涉黑涉恶涉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组织新纳入监察对象的聘用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某聘用人员涉嫌受贿一案,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委针对便民服务窗口聘任制人员多的特点,对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为民服务环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