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富平县水务局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学习和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水务局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及部分职工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水务局纪检组长主持召开。
首先,会议传达了冯新柱案件内容。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受到开除党藉、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随后,学习县委办《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与会人员坚决与冯新柱划清界限,彻底肃清冯新柱案件的恶劣影响,必须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并贯穿始终。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要端正三观,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将“以案促改”作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井涛同志部署了近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任务。一是将文件转发到各支部、各单位、各股室、各领导,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召开党组、支部扩大会,组建学习讨论小组,对照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和案件暴露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专题研讨,要敢动真碰硬,从思想深处、触及灵魂,让自己受到深刻的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和纪律教育。三是开展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四是要求局属中层以上干部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在认真汲取冯新柱案教训的基础上,检视自身,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将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纳入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供稿:富平县水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