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富平县公安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培训,纪委监察室副主任李俊锋通过PPT进行了讲授,全局共200多名民警参加了培训。
讲授内容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解读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国家监察职能、监察权、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留置等八大新词,使民警快速全面地理解了监察法;第二部分通过对比监察委和纪检在机构性质、机构产生的程序、领导任命方式、监督范围、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异同,使民警对新成立的监察委有一个直观的认识;第三部分讲解监察委在实际工作中与公安机关有关的三个方面,包括公安机关配合的留置场所、搜查、发布通缉令、限制出境等;同时就监察委管辖的六大类88个罪名涉及公安业务有关的罪名,结合民警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剖析讲解;最后就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异同也进行对比;第四部分结合案例教育广大民警在新监察体制下应该作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本次培训采取案例和法条结合的方式,通过讲解大量民警违纪违法案例以及解读监察法和监察委,不但给广大民警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也使广大民警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