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到贤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截止村级换届完毕,在全镇15个村党总支部中设立纪检委员,把“监督哨”设到群众身边,构建村级监督工作新体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明确任职资格。一是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坚决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遵规守纪、敢于担当、办事公正,原则性强、威信较高、党员干部认可。三是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善于团结协作、合作共事,热心党务和纪检工作。
明确职责权利。村级纪律检查委员在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镇纪委指导,在工作上由村支部领导,主要履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和勤政教育,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等九项工作职责。
明确产生办法。村级纪律检查委员人选由镇纪委提名并协商村级党组织确定人员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任命。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党支部委员。镇纪委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教育管理,建立村级纪检委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