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秋、国庆在即,工信局监察室依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县委“十二个严禁”相关规定,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四个严禁”加强节前预警。
一、严禁党员干部借节假日之机,违反党纪党规收礼敛财,收受公款公物,利用节日聚会巧立名目大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二、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为其赠送各种优厚礼金、礼品;
三、严禁节假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或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党员、干部违犯工作纪律,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参加一些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宴请活动。
局监察室按照“四个严禁”,要求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各种铺张浪费、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治本清源,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工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