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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宏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发布单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 富平廉政网       浏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宏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宏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亲亲疏疏、搞“小圈子”,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经济上贪婪成性,滥权妄为,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宏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宏庆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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