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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赵生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卫生院院长,因节日期间滥发物品,近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马耀斌,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石湾林站站长,因擅自延长春节假期时间,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冯永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林兆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孟庆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交管站行政办主任,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建平,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安监局干部,因值班期间擅离岗位,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王勇,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司机,因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近日被停职,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王公民,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中队长,因车辆管理不严,致使下属私自用车,近日受停职一个月处分,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   赵兴武,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金家河镇三叉子村支部书记,因乔迁新居,大操大办喜宴,收受礼金,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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