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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至10月立案查处各级“一把手”案件395件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的对象,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实现精准办案,省纪委制定了《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建立线索排查会议制度,通过集体排查,加强对反映“一把手”问题的核查处理,确保对每一条线索进行有效管控。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信访举报6418件、立案5676件、结案5044件、处分55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99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3.0%、24.3%、20.7%、20.7%、11.2%。   为强化震慑,江西省把查办大案要案摆在核心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省纪委常委会经常听取相关调查汇报,组织协调重要案件查办,及时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反映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的,要求在报请设区市党委立案的同时报省纪委。前10个月,全省立案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76件,同比增长55.8%。省纪委严肃查处了18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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