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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吕某某,男,57岁,北京市人,原北京某高校下属一家公司副总裁。2001年至2004年,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在担任该公司副总裁期间,伙同单位另外5名高管成员,违反国家规定,共同商议决定采取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情况的方式,将国有资产2100余万元作为奖金私分给集团员工,数额巨大,其中吕某某个人作为公司高管分得100余万元。2009年9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吕某某立案侦查,在此之前,吕某某已经前往菲律宾。   2009年立案后,办案单位及时与吕某某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并不断通过吕某某在国内的亲属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经过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吕某某主动表示愿意回国投案。在北京市追逃办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指挥协调下,吕某某于6月15日从菲律宾回国自首。吕某某下飞机后,被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带回检察机关进行讯问。检察机关根据吕某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且有回国自首的客观情况,依法向其宣布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特别呼吁吕某某案中仍然在逃的该集团公司总裁叶某某早日回国投案自首。(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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