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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局:巡视及整改期间处理干部23人 追责2人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中央第十巡视组对国家宗教局开展巡视后,国家宗教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整改,制定《局党组关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出37个重点问题、86项重点任务,通过整改问题、健全制度,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立行立改,解决突出问题。召开研究整改工作的各类会议39次,开展党的建设缺失、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党费缴纳、账外账和账外资产、选人用人等5项专项整治工作,清退违规发放购物卡款、违规发放审稿费、违规用餐费等155万余元。 严格执纪,促进作风转变。巡视期间及巡视整改期间,共处理违纪违规人员32人。其中,巡视期间处理的9名干部中,3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1人予以诫勉,1人予以辞退,2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2名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巡视整改期间处理的23名干部中,4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7人予以通报批评,3人予以组织处理,9人予以批评教育等。 健全机构,加强纪检力量。机关党委增设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国家宗教局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加强纪检工作力量,为机关纪委配备1名副司级领导和2名干部,并将纪检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明确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纪检工作的指导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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