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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6起 处理166人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厦门市纪委积极改革创新,今年以来,已查处问题116起,处理16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2人,通报曝光52期85起典型问题。仅中秋国庆节期间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1个,向17个单位发出督办函38份,突出抓早抓小,对15个违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16个不规范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涉嫌违纪的10个问题作进一步核实。 创新督查机制。为发挥好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市纪委召开联席会,督促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工会、公安、税务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款购卡、工会经费等专项督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市纪委围绕问题清单重点抽查,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建立联席会议、业务沟通、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制度。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其纳入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督查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 创新制度保障。中秋前夕,针对厦门传统“博饼”习俗,明确严禁用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公款组织“博饼”活动等“八个严禁”纪律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在抓好自身的同时,积极梳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责,并积极开展督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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