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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16年派驻机构自办案件159件 处分108人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2016年厦门市国资纪工委自办案件立案35件,结案30件,处分27人……”日前,在厦门市纪委印发的2016年派驻(出)机构纪律审查工作情况通报表里,详细列出了43家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成绩单。 为推动派驻(出)机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厦门市纪委加大对派驻(出)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并通过清单管理、季度通报等方式,推动全市43家派驻(出)机构纪律审查工作有力开展。 厦门市深化派驻(出)机构“三转”工作,把派驻机构的责任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清单,列出纪律审查、信访件办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10个项目,以项目化方式科学管理,促进派驻(出)机构精准履职。 每个季度,厦门市纪委对派驻(出)机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作出综合评价并进行通报,直接点明相关单位和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派驻(出)机构,市纪委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剖析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去年全年有新立案件的派驻(出)机构达32家,总立案数159件,已结案123件,处分108人,其中轻处分97人,撤职以上重处分11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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