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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国庆、中秋将至,“四风”问题易发,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通报5起有关典型问题:   一、省卫生计生委调研员吴东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吴东曙于2013年12月、2014年8月带队到地市开展有关工作考核时,其分四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1.9万元。2017年6月,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吴东曙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云浮市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荣贤违规使用公务车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陈荣贤在担任新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工委副主任期间,经常在节假日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前往广州、江门等地探亲,共计73次,违规公款报销通行费、汽油费合计21752元。2017年3月,云浮市纪委给予陈荣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河源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何宇新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何宇新先后三次在市区某商行购买(挂账)烟酒用于个人消费和送礼,共计7328元,后均以“办公用品”名义在单位公款报销。2017年2月,河源市纪委给予何宇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汝江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赵汝江与该委副主任夏楠杨组织本单位人员和部分镇街人员共12人赴重庆市、湖北省等地学习考察,为期5天。期间,他们两人改变活动计划,只用半天开展公务考察,其余时间组织参观当地5处景点,共计花费公款65545元。2016年5月,顺德区纪委给予赵汝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夏楠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五、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下角村委会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下角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擅自向村干部及部分工作人员发放误工、加班补贴等,共计18.56万元。该村“两委”干部钟永成、王国忠、张汉民、梁伟雄、谢瑞富、胡伟玲等6人均参与决策、发放及领取补贴。2017年8月,江南街道纪工委给予钟永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余5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5起典型案例被通报曝光彰显了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坚持严格执纪的坚定决心。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刻也不能放松,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从严管理,始终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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