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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5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王平友长期借用管辖区域内企业车辆问题。自2012年3月担任中站公安分局局长以来,王平友长期借用中站区某企业小轿车一辆,直至2018年6月份,其间用车费用均在中站公安分局报销。2018年12月,王平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漯河市畜牧局党组成员、市动监所所长(副处级)薛金平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8年,薛金平先后以公务加油卡折现的形式支付本单位在某饭店的餐费7960元及在某专卖店购买烟酒的费用5000元;先后3次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亲属私家车加油1100元。2018年12月,薛金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正科级)。

3.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副处级)张体成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7月,张体成在正常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以外,长期占用另一办公用房(19.1平方米,带卫生间),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张体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许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五大队大队长、党支部纪检委员刘俭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2月5日至6日(正月初一至初二),刘俭军在检查工作之余,擅自驾驶特勤车走亲访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刘俭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李德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德超利用负责电梯安装使用注册登记、年检等职权,违规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6700元。2018年8月,李德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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