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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刘伟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刘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对有关项目进行招投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放弃党性修养,大讲江湖义气,与“围猎”者称兄道弟,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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