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站点地图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以案警示 >>  正文

天津市蓟县原人大副主任卢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志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原处长张喜文、综合处原处长黄运昌3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志向在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主管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公开招标;违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随意增加施工内容,提高装修标准;滥用职权,更改施工方案,擅自增加工程预算;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   经查,张喜文在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处长期间,具体负责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公开招标采购密集架,擅自增加空调工程预算;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   经查,黄运昌在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处长期间,具体负责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公开招标签订吊顶设计合同;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   林志向、张喜文、黄运昌在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致使财政巨额资金投入建设的工程项目至今长达9年多没有完工建成,形成“烂尾工程”,未产生任何投资效益,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浪费损失,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林志向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张喜文、黄运昌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志向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照正处级确定退休待遇;给予张喜文、黄运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上一篇: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原巡视员王赣江接受调查
下一篇: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志向等3人因严重失职渎职被处分...

Copyright@2016-富平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6号      邮编:711799      电话:0913-8211005
陕ICP备08100630号            

本站访问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