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站点地图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一课 >>  必修课

【每日一课】第九十四课 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上有重大分歧,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2日       发布单位:       来源:        编辑: ssl       浏览:
      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必修课 第九十四课 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上有重大分歧时,可以通过复议的途径解决,也可以紧扣中央改革试点方案精神,依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纪律检查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相互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现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妥善协调解决。
     
上一篇:【每日一课】第九十五课 免于处分与不予处分的区别?
下一篇:【每日一课】第九十三课 如何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

Copyright@2016-富平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6号      邮编:711799      电话:0913-8211005
陕ICP备08100630号            

本站访问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