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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课】 第一百零三课 怎样确保监察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2日       发布单位:       来源:        编辑: ssl       浏览:
   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  必修课  第一百零三课       中央纪委研究室:根据中央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监察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监察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参照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监察委员会要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按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监察人员调查职务犯罪的取证行为,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确保调查所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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