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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课】第一百八十五课 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以及被留置人合法权益保障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7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2018年9月27日 星期四 必修课 第一百八十五课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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